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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惠能热电有限公司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单位名称

东营市垦利惠能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水回用零排放项目

项目简介

东营市垦利惠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能热电”)成立于2003年8月14日,住所位于东营市垦利区绿洲路99号,注册资金3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王立安。该公司经营范围:电力生产,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惠能热电于2019年06月18日经过土地变更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编号:鲁(2019)垦利不动产权第0005941号]。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中规定的鼓励类四十三项中的第18小项“废水零排放,重复用水技术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项目于2019年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370505-44-03-061922。

为了满足生产需求,公司现在厂区西南角建设中水回用零排放项目,包括预处理(软化过滤)单元、膜浓缩回收单元、蒸发结晶单元、污泥处理单元、加药及其他辅助单元。中水回用零排放项目将化水车间的多介质过滤器反洗水,超滤、反渗透化学清洗水,浓水反渗透产生的浓水,离子树脂床的再生水,循环水排污水,锅炉烟气脱硫水收集并处理将以上中水及脱硫水经过处理后得到回用水,全部用于工业新鲜水,最终达到零排放资源化要求。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吴秀梅

S011037000110192001696

项目组成员

杨超超

S011037000110193001529

李福朋

1800000000300768

郭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王玲玲

1800000000200835

张涛

S011037000110192001796

靳海霞

S011011000110202000120

项目编制人

杨超超

S011037000110193001529

项目审核人

张增福

S011037000110191000684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杨超超、吴秀梅、靳海霞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2

报告结论

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并对现场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使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企业在落实上述整改措施后,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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