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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油品升级改造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油品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化工园南海路北(西厂区),成立于20008月,主要从事液化气、丙烷、油浆、聚丙烯、MTBE等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油品升级改造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由于该项目涉及生产装置较多,建设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将其分三期建设,于2018年整体全部建设完毕,其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三期工程分别按《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5]9号)的要求进行了相关生产准备及预试车工作,并委托评价机构进行了试生产安全条件确认及评价,编制了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经专家组试生产条件确认审查,该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分别于20179月、20181月、20189月正式开始试生产,后由于各期工程试生产均已超过一年,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5号令,根据79号令修订)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少于30日,不超过1的规定,因此企业聘请山东鲁轻安全评价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12月重新对该项目进行了试生产条件确认,并经专家组审查确认。

通过近三年的试生产,本项目各生产装置、储运设施运行正常。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依据79号令修改)的要求,受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其油品升级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规定的安全评价程序,我单位进行了如下评价工作:在进行详细现场检查、资料收集和查阅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定量评价和科学分析,找出装置固有危险、有害因素,提出项目安全设施隐患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给出评价结论,编制完成本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组成员

孔岩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王 玲 玲

1800000000200835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朱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审核人

杨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1920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油品升级改造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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