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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费县金泉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甲醛溶液生产项目

单位名称

山东省费县金泉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万吨/年甲醛溶液生产项目

项目简介

山东省费县金泉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明然,注册地址为临沂市费县探沂工业园(327国道北侧)。公司主要从事甲醛溶液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占地面积27259㎡。

公司现有2万吨/年甲醛生产项目正常运行,该装置于2019年1月7日换领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月6日,证书编号为(鲁)WH安许证字[2019]130119号。

该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原料)、甲醛溶液(37%,产品)、尾气(大部分为氮气,还含有微量的甲醇、甲醛、水、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容器爆炸、锅炉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坍塌、噪声危害和高温危害。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蒋 小 飞

S011037000110192001627

项目组成员

谢强

0800000000203392

张   涛

S011037000110192001796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项目编制人

蒋 小 飞

S011037000110192001627

项目审核人

王 晓 凯

S011037000110192001854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情况

勘查人员

谢强、蒋小飞

勘查时间

2021923

勘查任务

查看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厂区工艺及设施变动情况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11

报告结论

山东省费县金泉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甲醛溶液生产项目选址不在国家禁止建设的地区,与周边其他装置、其他单位的距离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该公司采取的安全设施基本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因此,评价组认为山东省费县金泉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甲醛溶液生产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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