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潍坊银宇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名称变更)成立于2006年7月,坐落在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单春菊,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该公司厂区内现有年产30000吨三氯化铝、300吨次氯酸钠生产项目和年产3000吨2-乙基蒽醌项目技术改造工程,以上项目均已通过安全验收。 为满足环保要求,提高环保设备的安全性,企业对原有环保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为提高生产的安全性,部分换热器增加联锁,萃取液接收槽增加液位联锁;原有6台粗品蒸馏釜无法满足产能要求,为提高生产效率,新增2台粗品蒸馏釜;为提高萃取效率,对萃取塔加高,并对部分设备进行改造、更换;为提高真空系统的稳定性,防止真空系统内物料堵塞管道,跟换真空机组并配备过滤器。本次变更只针对2-乙基蒽醌车间内部设备设施的变化。该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前实施了年产3000吨2-乙基蒽醌项目技术改造工程变更,该工程由黑龙江龙维工程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该设计公司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资质等级满足项目要求)进行设计,并于2021年8月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出具了《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专篇》,项目于2021年9月1日开工,2021年9月20日竣工,本项目不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施工,施工过程由企业人员完成,该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工艺及相关的安全设施均与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专篇设计内容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应进行专项安全评价评价。 受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年产3000吨2-乙基蒽醌项目技术改造工程的专项安全评价。双方签定《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评价项目组,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标准规范要求,通过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和现场检查,结合其生产的实际情况,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和有关法规、技术标准、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