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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3000吨2-乙基蒽醌项目技术改造工程专项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

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3000吨2-乙基蒽醌项目技术改造工程专项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潍坊银宇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名称变更)成立于2006年7月,坐落在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单春菊,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该公司厂区内现有年产30000吨三氯化铝、300吨次氯酸钠生产项目和年产3000吨2-乙基蒽醌项目技术改造工程,以上项目均已通过安全验收。

为满足环保要求,提高环保设备的安全性,企业对原有环保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为提高生产的安全性,部分换热器增加联锁,萃取液接收槽增加液位联锁;原有6台粗品蒸馏釜无法满足产能要求,为提高生产效率,新增2台粗品蒸馏釜;为提高萃取效率,对萃取塔加高,并对部分设备进行改造、更换;为提高真空系统的稳定性,防止真空系统内物料堵塞管道,跟换真空机组并配备过滤器。本次变更只针对2-乙基蒽醌车间内部设备设施的变化。该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前实施了年产3000吨2-乙基蒽醌项目技术改造工程变更,该工程由黑龙江龙维工程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该设计公司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资质等级满足项目要求)进行设计,并于2021年8月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出具了《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专篇》,项目于2021年9月1日开工,2021年9月20日竣工,本项目不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施工,施工过程由企业人员完成,该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工艺及相关的安全设施均与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专篇设计内容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应进行专项安全评价评价。

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年产30002-乙基蒽醌项目技术改造工程专项安全评价。双方签定《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评价项目组,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标准规范要求,通过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和现场检查,结合其生产的实际情况,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和有关法规、技术标准、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组成员

孔岩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王 玲 玲

1800000000200835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朱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审核人

杨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010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2-乙基蒽醌项目技术改造工程的生产条件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企业微信截图_16359009594857.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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