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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海鹏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单位名称

昌乐县海鹏加油站

项目名称

经营危险化学品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昌乐县海鹏加油站位于昌乐县营丘镇营丘村北坊昌路北侧,该站成立于2010年7月,2016年5月12日取得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投资人为高鹏。该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站2016年1月22日取得新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1月22日,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53076号。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潍危化经[2016]011012号),有效期自2016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3日。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该加油站为需要更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杨娟

1700000000100133

项目组成员

张增幅

1500000000200004

王晓凯

1500000000301637

王玲玲

1800000000200835

于杨

1700000000200654

项目编制人

孔岩龙

1500000000301676

项目审核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负责人

周光宇

0800000000101032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杨娟、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19617

报告结论

昌乐县海鹏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

企业微信截图_1628644369741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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