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鑫淼中海能源有限公司昌邑第七十八加油站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石埠经济开发区崇德屯村南309国道280公里,该站始建于2003,2020年11月24日取得昌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负责人为孙学芳。该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站前身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昌邑销售分公司第二加油站,该站始建于2003,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销售分公司子公司。2020年7月28日潍坊鑫淼中海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销售分公司签订加油站资产租赁合同,将该站经营权转让给潍坊鑫淼中海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潍坊鑫淼中海能源有限公司昌邑第七十八加油站经营。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9号令修改)的规定,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该站于2021年01月22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82002号),有效期自2021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2日。该站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0]010143号),有效期自2020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2日。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该加油站为需要更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为此,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站需更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对其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自2020年11月13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该加油站总平面布局、周边环境、加油工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营业期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该加油站现有从业人员6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站已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培训考核合格。 该加油站主营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共有六枪加油机4台(每台加油机停用两支加油枪),现用1台四枪汽油加油机,3台四枪汽油柴油加油机;汽油主要经营92#,柴油冬季经营-10#,其它季节经营0#,无自助加油机。该站设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储油罐6台,其中汽油储罐3台,容积均为30m3,柴油储罐3台,容积均为30m3(油罐自东向西依次为0#、0#、92#、92#、0#、92#),柴油折半后计入加油站储罐总容积为135m3,该站为二级加油站。该站采用潜油泵式加油工艺,该站加油管道为双层复合管材,管道最低点设检漏点,进油、通气、油气回收系统管道为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加油工艺管道全部埋地设置,且不穿越站房。加油机加油软管设置安全拉断阀,底部输油管线设置剪切阀。油罐设有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报警系统。加油机机体、值班室内设置紧急切断按钮,并实现手动复位。加油站设有油罐渗漏检测立管、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