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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石油公司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昌乐县石油公司

项目名称

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项目简介

昌乐县石油公司位于昌乐县王潍路西环路口,该站成立于199423日,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202064日取得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孔祥民。该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站于202577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为202577日至203077日(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53003号)。该站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3]011005号),有效期自2023412日至2026411日。该加油站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该加油站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 安监总局令第55号,根据20155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该加油站为需要更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为此,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站需更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对其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自上次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潍坊昌岚新能源汽车服务站租赁昌乐县石油公司土地,于20246月至202410在加油站站房及罩棚西侧建设6台双枪充电桩,在站房北侧建设1箱式变压器(目前停用)。加油站加油工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营业期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该加油站现有从业人员6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站已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该加油站主营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加油区共设8台双枪加油机2台停用)加油机南北向4排布置,自北向南第一排为92#/95#双枪加油机、92#/95#双枪加油机,第二排为92#双枪加油机、92#双枪加油机,第三排为停用加油机、92#双枪加油机,第四排为柴油双枪加油机、停用加油机;柴油冬季经营-10#,其它季节经营0#,无自助加油机。该站设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储油罐4台,其中汽油储罐2台,容积均为30m3,柴油储罐2台,容积均为30m3(自西向东依次为95#汽油罐、92#汽油罐、柴油罐、柴油罐),柴油折半后计入加油站储罐总容积为90m3,该站为三级加油站。该站采用潜油泵式加油工艺,加油管道为双层复合管材,管道最低点设检漏点,进油、通气、油气回收系统管道为流体输送用无缝碳钢管材,加油工艺管道全部埋地设置,且不穿越站房。加油机加油软管设置安全拉断阀,底部输油管线设置剪切阀;油罐设有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报警系统等信息化设备。加油机机体、站房内设置紧急切断按钮,并实现手动复位。加油站设有油罐渗漏检测系统、双层管道渗漏检测系统、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王培玉

1100000000100207

项目组成员

孔岩龙

1500000000301676

郭涛

2013033370332013373001001558

王玲玲

1800000000200835

于杨

1700000000200654

项目编制人

陈朝晖

1500000000300595

项目审核人

杨娟

1700000000100133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杨

1700000000200654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王培玉、陈朝晖

报告提交时间

2026325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昌乐县石油公司符合安全要求,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