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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石油公司第三加油站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昌乐县石油公司第三加油站

项目名称

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项目简介

昌乐县石油公司第三加油站为昌乐县石油公司下属分公司,位于昌乐县城南街道边下村西大沂路西侧,该站成立于2008年01月18日,企业类型为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2020年09月02日取得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负责人为刘亮。该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归潍坊亚兴食品有限公司所有,潍坊亚兴食品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日取得由昌乐县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登记证》,2007年11月8日取得由昌乐县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7年10月30日潍坊亚兴食品有限公司和昌乐县石油公司第三加油站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有效期至2047年11月1号。

该站于2020年12月1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53024号)。该站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2]011046号),有效期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该加油站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 安监总局令第55号,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该加油站为需要更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为此,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站需更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对其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自上次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加油站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营业期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该加油站现有从业人员4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站已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培训考核合格。

该加油站主营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共有加油机6台,其中汽油双枪加油机2台,汽油单枪加油机1台,柴油单枪加油机3台(加油机呈东西两排布置,东侧一排自北向南为柴油单枪加油机、柴油单枪加油机、柴油单枪加油机,西侧一排自北向南为92#单枪加油机、92#双枪加油机、95#双枪加油机);柴油冬季经营-10#,其它季节经营0#,无自助加油机。该站设单层钢质油罐6台,油罐安装在罐池内,罐池设置了隔池,罐池进行了防渗处理,其中汽油储罐2台,容积均为30m3,柴油储罐3台,容积均为30m3,停用储罐1台(自北向南依次为柴油罐、柴油罐、柴油罐、92#汽油罐、95#汽油罐、停用储罐),柴油折半后计入加油站储罐总容积为105m3,该站为二级加油站。该站92#加油机采用油罐内设潜油泵的加油工艺,柴油加油机、95#加油机采用自吸式加油工艺,加油、进油、通气、油气回收系统管道为流体输送用无缝碳钢管材,加油工艺管道全部埋地设置,且不穿越站房。加油机加油软管设置安全拉断阀,加油机底部设置剪切阀;油罐设有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报警系统等信息化设备。加油机机体、站房内设置紧急切断按钮,并实现手动复位。加油站设有油罐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王培玉

1100000000100207

项目组成员

孔岩龙

1500000000300566

郭涛

2013033370332013373001001558

王玲玲

1800000000200835

于杨

1700000000200654

项目编制人

陈朝晖

1500000000300595

项目审核人

杨娟

1700000000100133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王培玉、陈朝晖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024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昌乐县石油公司第三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