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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闽鲁通能源有限公司安丘分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青岛闽鲁通能源有限公司安丘分公司

项目名称

青岛闽鲁通能源有限公司安丘分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青岛闽鲁通能源有限公司安丘分公司成立于20231025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东南村下小路91公里处路东侧,法定代表人为林声泰。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润滑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企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消防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鲜肉零售;水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电子过磅服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燃气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五金产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土产杂品、日用百货、润滑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现有4台储罐,其中汽油罐3台,柴油罐1 ,具体为92#汽油双层罐2个,容积均为30m395#汽油双层罐1个,容积30m3,柴油双层罐1个,容积为30m3,柴油罐随季节调整品种。柴油折半计入,该站储罐总容积为105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二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由山东中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于2018年取得土地证,编号为安国用(2009007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中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42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与山东中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加油站资产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标的物为山东中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潍坊第三加油站,租赁期限为14年,期间该加油站更换名称为中国石油安丘贾戈加油站。

20231129日青岛闽鲁通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签订《加油站资产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标的物为中国石油安丘贾戈加油站。该加油站名称变更为青岛闽鲁通能源有限公司安丘分公司,负责人由张玉涛变更为林声泰。

该加油站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在文华学校东南侧设置了二道实体围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70号,根据20216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的要求,青岛闽鲁通能源有限公司安丘分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通过对该加油站安全管理、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其他设施等方面的审查,选择相应的评价方法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写完成了《青岛闽鲁通能源有限公司安丘分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1500000000301676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邵 文 强

1700000000301079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130

报告结论

本评价认为,青岛闽鲁通能源有限公司安丘分公司符合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