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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金立加油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寿光市金立加油站

项目名称

寿光市金立加油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寿光市金立加油站成立于20230406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营里镇南大路北侧,投资人为吴立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加油站占地面积2475.5㎡,在原址进行改建,利旧原寿光市金立燃气有限公司CNG加气站(以下统称原加气站)站房1座(砖混结构,占地面积   144 m2,建筑面积   144 m2 )、原加气站罩棚1座(钢结构,建筑面积   291.2 m2 ,水平投影面积   582.4 m2 )。原加气站在 20151225日验收合格并取得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潍公消验字[2015]0449号)(该消防验收意见书中站房建筑面积125平方米为站房室内面积,罩棚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包含该加油站罩棚建筑面积和原加气站液压撬罩棚建筑面积)。该加油站新增加油机 4台(双枪汽油加油机2台、双枪柴油加油机 2台)、新增储罐区 1 座(内设埋地油罐 4个:50m3     92#汽油储罐 1个、50m3  95#汽油储罐 1个、50m3   柴油储罐 2个)。按柴油折半后计算,该加油站储罐总容积为150m³,为二级加油站。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该加油站新建项目的设立安全评价单位为山东实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安全设施设计单位为山东众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土建施工单位为东营市信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站房、罩棚装修装饰、设备安装为天津祥瑞达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53月开工建设,20257月底建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70号,根据20216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79号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总局令77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   [2018]17 号)的规定,在该加油站新建项目竣工后,应对其设备、设施及管理状况进行评价,为该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提供依据。为此,寿光市金立加油站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寿光市金立加油站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由专业评价师组成的评价小组,依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的工作程序,在对项目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计划书,并结合该项目的特征,编制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检查表,进行了现场调研,对该项目的安全措施及设施进行了检查,通过对该项目相关资料的汇总、分析和处理,对该项目进行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并编制完成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书。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1500000000301676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邵文强

1700000000301079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591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在目前条件下,寿光市金立加油站具备安全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