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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恒源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寿光市恒源加油站

项目名称

寿光市恒源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寿光市恒源加油站成立于20090225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牛头镇村村南,法定代表人为马永杰。经营范围包括零售:汽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柴油、润滑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现有4台储罐,其中汽油罐2台,柴油罐2 ,具体为92#汽油双层罐1个,容积为10m395#汽油双层罐1个,容积10m3,柴油双层罐2个,容积分别为10m3,柴油罐随季节调整品种。柴油折半计入,该站储罐总容积为3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三级加油站。

因《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铁路局 民航局 公告[2022]8号)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20231123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潍危化经[2022] 005144号,有效期至20251120日;于2024125日换发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123031号),有效期至202912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70号,根据20216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寿光市恒源加油站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通过对该加油站安全管理、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其他设施等方面的审查,选择相应的评价方法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写完成了《寿光市恒源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1500000000301676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邵文强

1700000000301079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5729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寿光市恒源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