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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九州华星燃气有限公司侯镇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青州市九州华星燃气有限公司侯镇加油站

项目名称

青州市九州华星燃气有限公司侯镇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青州市九州华星燃气有限公司侯镇加油站成立于2025061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侯镇镇南昌大路与034乡道交叉口南650米路东,负责人为徐新明。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洗车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65日,青州市九州华星燃气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签订了《山东潍坊寿光第二十七加油站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2025615日至20337 14日。

该加油站现有埋地承重储油罐3台,其中单罐容积为20m3的汽油罐2台,单罐容积为20m3的柴油罐1台。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条的规定,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计算,该加油站总容积计50m3,加油站等级为三级。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寿光第二十七加油站20250620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37070013202500098,有效期自20221225日至20251224日;于2025620日换发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123043号),有效期自2021725日至2026723日。

该加油站因变更企业名称、负责人,需换发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70号,根据20216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青州市九州华星燃气有限公司侯镇加油站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通过对该加油站安全管理、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其他设施等方面的审查,选择相应的评价方法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写完成了《青州市九州华星燃气有限公司侯镇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1500000000301676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邵 文 强

1700000000301079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5716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青州市九州华星燃气有限公司侯镇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