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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厚惟化学有限公司20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项目(二期)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山东厚惟化学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项目(二期)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厚惟化学现有15万吨/年硫磺回收及配套环保工程装置、燃料气回收设施(220000m3气柜、脱硫塔)及附属设施、110t/h溶剂再生装置、20万吨/年硫酸装置、火炬设施及附属设施、公辅工程[区域变配电室Ⅱ、机柜间、区域机柜间一、1#机柜间、循环水场、总变电站、2座燃气锅炉]50000Nm3/h氢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山东厚惟化学有限公司20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项目(75万吨/年超临界萃取装置、50万吨/年富芳烃脱硫装置、20万吨/年负极材料前驱体装置、5万吨/年负极材料前驱体煅烧装置以及配套设施)。

20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项目(二期)由大连市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由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建设,由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监理,项目于2024420日开工建设,2025315日建设完成。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张增福

1500000000200004

项目组成员

张成成

20201104637000001584

吴秀梅

1500000000301600

张    涛

11333743310371393

高  倩

20211004637000002789

靳海霞

20231004637000003899

项目编制人

高  倩

20211004637000002789

项目审核人

翟学研

16000000002008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吴秀梅、张增福

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05月25日

报告结论

山东厚惟化学有限公司20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项目(二期)能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该项目编制的试车方案符合《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DB37/T1854-2020)等规范的要求,安全程度可以接受,具备试生产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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