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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富宇石化有限公司河口区义和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山东富宇石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河口区义和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山东富宇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宇石化”)成立于20191205日,注册资金6000万元整,法人代表张全峰,注册住所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滨孤路89号。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河口区义和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及配套工程项目由山东省阳光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建设,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于2023810日开工建设,2024620日建设完成。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张增福

1500000000200004

项目组成员

张成成

20201104637000001584

吴秀梅

1500000000301600

高  倩

20211004637000002789

张    涛

11333743310371393

孙淑贞

1700000000301170

靳海霞

20231004637000003899

项目编制人

高  倩

20211004637000002789

项目审核人

翟学研

16000000002008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张增福、吴秀梅

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05月10日

报告结论

山东富宇石化有限公司河口区义和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项目安全设施设置情况与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提出的安全措施基本一致,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措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合格。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项目在试生产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评价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规定,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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