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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齐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氢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东营齐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氢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简介

东营齐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成化工科技”)成立于20170821日,注册资金25000万元,法人代表牛宗峰,注册住所为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辛河路以东,石大路以南200米(广饶经济开发区),公司主要从事加工销售:加氢轻蜡油[闭杯闪点≤60]44.25万吨/年,加氢石脑油[闭杯闪点≤60]8.25万吨/年,石脑油2.2万吨/年,氢气1万标立方/小时,汽油40万吨/年,柴油60万吨/***(以上各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各项不含易制毒、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科技研发及销售;销售: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塑料、橡胶制品、橡胶助剂;种植销售:林木;建筑工程施工;销售:黄金制品、白银;经核准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S011037000110192001696

项目组成员

孙 淑 贞

1700000000301170

张 成 成

S011037000110193001303

邵 文 强

1700000000301079

   

S011037000110192001796

S011011000110202000120

项目编制人

S011011000110202000120

项目审核人

S011037000110191000684

过程控制负责人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吴秀梅、靳海霞

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11月30日

报告结论

东营齐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氢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项目安全设施设置情况与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提出的安全措施基本一致,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措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合格,建筑工程已取得广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消防验收手续。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项目在试生产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评价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规定,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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