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了8万吨/年端氨基聚醚项目(一期),项目性质为新建,年操作时间330天,项目于2022年12月6日开始建设,2023年12月28日建设完成,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详见附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修订版),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淄博市的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第二批)》、《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应急厅〔2024〕86号),该项目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未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工信发[2022]5号),化工项目原则上应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实施,沿黄重点地区“十四五”时期拟建化工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在合规工业园区实施。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内企业,符合《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 综上,该项目符合国家、当地政府产业政策及区域规划要求。 (2)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该项目主要产品为端氨基聚醚,年产40000t,副产品年产氨溶液(8%)79200t。 (3)劳动定员 该项目定员65人,人员来自内部调剂和外招相结合(员工已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企业已对员工进行了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 (4)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办理辨识 1)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该项目产品为端氨基聚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之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行业。 2)参照《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项目涉及的物质属于辨识范围的有液氨、氢气,液氨年使用量为11587t/a(全厂只有此装置使用),大于最低年设计使用量360t/a,氢气年使用量为87.3t/a(全厂只有此装置使用),小于最低年设计使用量180t/a,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情况见下表。 表2.2-1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情况一览表 序号物料名称变更前使用量变更后使用量备注1. 环氧乙烷39314.75吨/年39314.75吨/年无变更2. 环氧丙烷441357.676吨/年441357.676吨/年无变更3. 苯乙烯63318吨/年63318吨/年无变更4. 丙烯腈31240吨/年31240吨/年无变更5. 液氨/11587吨/年新增物料 因此,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中需增加液氨的许可使用量。 因涉及工艺技术保密,不在此公示工艺和原材料用量情况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