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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厚惟化学有限公司 50000Nm3/h氢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山东厚惟化学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50000Nm3/h氢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山东厚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惟化学”)成立于2018年07月31日,法定代表人张奉磊,注册资本壹拾柒亿伍仟万元整,住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辛河路以东,石大路以南,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吴秀梅

S011037000110192001696

项目组成员

张成成

S011037000110193001303

邵文强

1700000000301079

孙淑贞

1700000000301170

张  涛

S011037000110192001796

靳海霞

S011011000110202000120

项目编制人

靳海霞

S011011000110202000120

项目审核人

S011037000110191000684

过程控制负责人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靳海霞、吴秀梅

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9月27日

报告结论

山东厚惟化学有限公司50000Nm3/h氢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的安全隐患整改能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该项目编制的试车方案符合《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DB37/T1854-2020)等规范的要求,安全程度可以接受,具备试生产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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