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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汇丰源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潍坊汇丰源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潍坊汇丰源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潍坊汇丰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924,于2019912经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了营业执照,住所位于昌乐县营丘镇崖头村北(206国道303公里处西侧100米),注册资金为叁拾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马海东,经营范围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硫酸批发(有储存),水泥制品、汽车零配件销售,电焊维修,仓储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于202191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鲁潍(昌)危化经[20210000010号,许可范围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硫酸;有效期至2024629日。该公司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受潍坊汇丰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了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了评价组。在安全评价的过程中,评价组到现场进行了资料收集、检查,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建议。潍坊汇丰源化工有限公司对评价组提出的隐患问题进行了整改,评价组针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评价组在对该企业储存经营设施进行现场勘察、审阅企业提供的相关评价资料的基础上,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对该企业危险及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与分析,选用安全检查表进行了符合性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并给出安全评价结论,并编制了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宋 晓 虎

CAWS370000230200396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CAWS37000023020035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4624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潍坊汇丰源化工有限公司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