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业绩展示
高密市宏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高密市宏锦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高密市宏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高密市宏锦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0325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醴泉工业园盛泉街1671号,法定代表人为韩洪波。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化工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方式和范围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制品;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211216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潍(高密)危化经[2021]090248号,有效期20220110日至20250109日。经营方式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经营范围包含:有储存的经营: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无储存的经营:盐酸、硫酸、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因主要负责人调整,2024618日该公司重新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经营方式未发生变化。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已建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要在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文件、资料”,受高密市宏锦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了高密市宏锦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评价组成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和规范,并依据该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在对储存设施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场询问、查阅资料和调研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分析并采用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41129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高密市宏锦化工有限公司有仓储、批发零售经营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无仓储、转手批发经营硫酸、盐酸、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