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齐鲁加氢站改建项目有关资料分析以及对该项目现场勘察调研,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年版)》(GB50516-2010)、《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以及《淄博市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评价小组对该企业进行了安全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如下: 1)该项目所在地的规划符合要求,与周边设施之间的安全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的要求。外部防护距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规定,该项目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氢气、氮气[压缩的]、一氯二氟甲烷(R22)。 3)通过对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坍塌、冻伤、噪声、淹溺等。 4)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该项目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可以看出,项目中容器爆炸的危险级别为Ⅳ,危险程度为灾难性的,火灾爆炸的危险级别为Ⅲ~Ⅳ,危险程度为危险的~灾难性的;车辆伤害的危险级别为Ⅲ,危险程度为危险的;中毒和窒息、淹溺、触电危险级别均为Ⅱ~Ⅲ,危险程度为临界的~危险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冻伤、噪声危险级别为Ⅱ,危险程度是临界的。加氢站应高度重视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6)通过危险度评价表可知,该加氢站储氢区和加氢区危险等级均为Ⅰ级,危险程度均属高度危险。 7)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有5项不符合项,经整改后符合。 该项目在设计及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了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组认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齐鲁加氢站中石化淄博临淄加氢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