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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危险化学品产品变更

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产品变更专项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出具《关于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齐鲁分公司负责人由韩峰改为李刚,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隶属关系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本次变更主要负责人。

因烯烃厂乙烯裂解装置停产,导致其上游装置的产品去向和下游装置原料来源发生变化,目前受乙烯裂解装置影响的装置有橡胶厂6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1-丁烯装置、炼油厂南厂区10万吨/年催化干气回收乙烯装置和北厂区22万吨/年轻烃回收装置、塑料厂14万吨/年高压聚乙烯装置、7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和14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其中橡胶厂甲基叔丁基醚/1-丁烯装置的中间产品醚后碳四调整为外售;炼油厂催化干气回收乙烯装置的中间产品富乙烯气由原输送至乙烯裂解装置调整为外售,轻烃回收装置装置的中间产品富乙烷气由原输送至乙烯裂解装置调整为外售,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和高压聚乙烯装置中间产品高压回收气由原输送至乙烯裂解装置调整为外售,聚丙烯装置中间产品丙烯回收气由原输送至乙烯裂解装置调整为外售。

橡胶厂甲基叔丁基醚/1-丁烯装置因上游原料变化,导致中间产品醚后碳四中轻组分增多,造成1-丁烯单元脱轻塔(DA303)处理量增大,塔分离不好,1-丁烯产品收率低,2021年9月橡胶厂对DA303塔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更新,分离能力大幅提升,1-丁烯收率提高,产量由原来的2万吨/年提升至2.6万吨/年。根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第二条(三)在役装置(设施)的单台(套)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系统(供排水、供气、供热、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更新改造不属于危化品建设项目,因此1-丁烯装置更新改造DA303塔及配套系统不属于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项评价。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蒋 小 飞

S011037000110192001627

项目组成员

宋 晓 虎

CAWS370000230200396

王 玲 玲

1800000000200835

谢    强

0800000000203392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项目编制人

蒋 小 飞

S011037000110192001627

项目审核人

王 晓 凯

S011037000110192001854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CAWS37000023020035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蒋小飞、谢强

报告提交时间

2024410

报告结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危险化学品产品变更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要求。企业应全面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切实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平稳运行。

企业微信截图_1717491175328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