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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经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第一综合能源港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淄博经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第一综合能源港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淄博经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8月份新建加油站一座,该项目于2021928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名称:淄博经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第一综合能源港,项目代码:2109-370306-89-01-324007;投资额:2265万元;建设地点:周村区姜萌路与人民路南950米;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站房1座,面积约196.77平方米;罩棚1座,占地面积约603.72平方米;储油罐4具(其中330m³汽油罐,130m³柴油罐),加油机4台(其中1台双枪加油机,3台四枪加油机);箱式变压器1台。   该加油站西侧充电设施隶属于特来电公司所有,土地为租赁本加油站用地。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翟学研

S011037000110191000673

项目组成员

翟学研

S011037000110191000673

邵文强

1700000000301079

张涛

S011037000110192001796

张成成

S011037000110193001303

项目编制人

孙淑贞

1700000000301170

项目审核人

张增福

S011037000110191000684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孙淑贞、翟学研

报告提交时间

2024528

报告结论

评价组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以及《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对淄博经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安全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该站所在地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与周边设施之间的安全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要求,消防验收合格。

2)该站采用(取)的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3)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合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均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

4)该加油站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5)该加油站试运行过程中,设备、设施均良好运行,未发生安全事故。

6)该加油站的工艺和技术较成熟,项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较高。

7)该站具备了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淄博经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在设计及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了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组认为:淄博经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第一综合能源港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企业微信截图_1717482848543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