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试生产项目已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本次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 3)本次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 4)本次试车范围内的电器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及报警系统等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本次试生产所需的水、电及各种原辅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6)本次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综上所述,淄博经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第一综合能源港项目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选址合理,周边安全距离、总平面布局、安全措施和设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与主生产装置配套合理。 淄博经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第一综合能源港项目于2023年10月建设完成,准备于2024年4月开始试生产。通过对项目现状及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人员情况、设备设施、自控系统、安全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检查,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正常、安全、可靠运行的情况下,项目具备安全试生产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