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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石油公司第七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

单位名称

昌乐县石油公司第七加油站

项目名称

经营危险化学品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昌乐县石油公司属于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昌乐县石油公司第七加油站位于昌乐县乔官镇孟家淳于村东大沂路东侧,该站原名昌乐县鑫磊加油站,所有人孟宪杰,2006年1月转让给赵华盛、刘秀爱经营,2010年5月31日转让给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并将加油站变更为“昌乐县石油公司第七加油站”。该站于2018年6月28日取得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负责人为吴理宪。该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由乔官镇孟家淳于村村委所有,于2004年5月27日取得由昌乐县人民政府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登记证》,2004年3月12日取得由昌乐县城乡建设规划处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5年12月20日孟家淳于村村委与孟宪杰签订了《加油站土地承包协议书》,2006年1月1日孟宪杰与赵华盛、刘秀爱签订了《加油站转让合同》,2010年5月31日赵华盛、刘秀爱与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加油站转让协议》,2012年10月30日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昌乐县石油公司第七加油站签订《加油站及房屋使用协议》,有效期至2032年10月30号。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杨娟

1700000000100133

项目组成员

张增幅

1500000000200004

王晓凯

1500000000301637

王玲玲

1800000000200835

于杨

1700000000200654

项目编制人

孔岩龙

1500000000301676

项目审核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杨娟、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0228

报告结论

昌乐县石油公司第七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

企业微信截图_1628646178789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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