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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七加油站项目

单位名称

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七加油站

项目名称

加油站项目

项目简介

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七加油站位于昌乐县营丘镇泥沟子村北潍临路西侧。该加油站定员6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2020年12月9日,该站网点规划经潍坊市商务局确认同意新建(潍商务字[2020]10号)。

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七加油站为昌乐县石油公司下属分公司。昌乐县石油公司成立于1994年2月,位于昌乐县王潍路西环路口,法人代表孔祥民,是目前昌乐县内规模最大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现运营加油站14处,遍布昌乐县城区、县内主要乡镇街办及各条主要道路周边,现有员工81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主要经营:汽油、柴油零售;零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汽车清洗服务,润滑油、日用百货、化纤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汽车装饰装具、汽车零部件销售。

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七加油站总占地面积为1334m2,该站总投资为53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站房1座,加油罩棚1座,双枪加油机6台,直埋地下卧式双层储油罐4个,其中2台30m3汽油罐,2台30m3柴油罐,柴油折半后计入加油站储罐总容积为90m3,该站为三级加油站。建设加油车道4条,砼水泥预制地面1200平方米。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王培玉

1100000000100207

项目组成员

孔岩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郭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王玲玲

1800000000200835

于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项目编制人

陈朝晖

1500000000300595

项目审核人

杨娟

1700000000100133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王培玉、陈朝晖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231

报告结论

通过对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七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并对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和《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及有关法规、标准进行分析评价,该加油站的选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等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